行政院長毛治國昨(8)日拍板,最快2017年起,將對每月用水量超過1,000度的用水大戶,隨水費附增10%-30%的「耗水費」。經濟部表示,開徵耗水費有助激勵業者加速投資節水設備,「用水大戶平時繳費給基金,大旱年可用來支付昂貴的調水費,等於是買了水保險。」
近期油電價格調整牽動民眾敏感的物價神經,經濟部次長兼水利署長楊偉甫坦言,國內水價偏低,但是目前未有調整水價規劃。他認為,開徵耗水費,等於是在無形中調高高用水者水價,而不影響一般庶民大眾生活。
楊偉甫昨天向毛揆報告最新供水情勢,毛揆要求經濟部盡速完成「耗水費」規劃,以便提早實施。近期經濟部正加緊與影響較大的工業區業者座談。楊偉甫說,國內用水量較大產業包括,石油、化學材料、基本金屬、造紙、紡織與電子業。
經濟部規劃,耗水費徵收對象主要是每月用水超過1,000度的用水大戶,排除機關、學校、醫院及集合住宅,全台估計有5,742戶必須繳交耗水費。經濟部收費級距有三個,1,000-3,000度,SPA、洗車業者、大部分旅館業者落在此級距,隨水費附徵10%;每月用水3,000-6,000度的中小型製造業,則要加徵20%;用水6,000度以上大型製造業,則加徵30%。
楊偉甫說,耗水費涉及修改自來水法與水利法,最快2017年可上路,屆時一年可收到16億元的耗水費,「這筆錢不會進到國庫,而是以基金方式運作專款專用。」
他表示,耗水費基金用途有三,一是改善外界詬病甚久的自來水管漏水率,二是鼓勵節約用水,第三是乾旱年時,可以基金支付調水費與用來補助農業休耕,「業者平常繳費,負擔不大,但若遇上50年大旱,就可避免付出高昂的調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