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稱,世界貿易組織(WTO)已裁定,中國大陸針對鋁土、焦炭、螢石、鎂、錳、矽鐵、矽化碳、黃磷和鋅等九種原材料採取出口限制政策已違反WTO相關規定,大陸對稀土採取出口限制政策恐成為下一個目標。此一爭端起源於2009年6月,歐盟與美國將大陸的原材料出口限制政策告上WTO。大陸21世紀經濟報導引述一名接近WTO 的消息人士的話指出,WTO爭端解決機制今年4月已將裁決結果通知各方,將在7月1日之前公布結果。
報導稱,事實上兩個月前已有消息稱,WTO就此事件發布初步報告,並稱該裁決結果對中國不利。
歐盟負責貿易事務的委員德古赫特表示,WTO對此案的裁決將成為日後如何處理包括稀土在內的原材料出口限制的指導原則。
21世紀經濟報導表示,雖然禁止出口控制並非WTO成員國的義務。但中國在2001年加入WTO時已承諾,除可以對列舉的84種產品徵收出口稅外,不再對其他產品徵收出口稅。此案涉及的九種原材料中,只有錳、鋅和黃磷得課徵出口稅。
在特定情況下,WTO仍允許成員國進行出口控制,例如出於對不可再生自然資源的保護,這也正是中國在此次爭端解決中所提出辯解。
一位接近此案的WTO官員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雖然中國宣稱採取出口控制政策的目的在保護環境,但WTO並沒有就環境保護條款做出更詳盡的規定。
WTO爭端解決機制在處理此一爭議時的主要考量點為,一國的出口控制政策是否對國內生產和國外出口均一視同仁。而此一衡量標準顯然不利於中國。
目前北京當局擔心的是,稀土將成為歐美訴諸WTO的下一個目標。
大陸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學院副院長屠新泉指出,中國對稀土的出口配額及關稅制度,與此案適用的條款差不多。如果WTO在此一爭議中做出對中國不利的裁決,不排除歐美下一步會將中國稀土的貿易政策推上WTO的爭端仲裁平台。
先進科技是歐美經濟競爭力所在,確保尖端科技的原物料供應對於歐美自然具有戰略上的重要性。目前全球約95%的稀土生產來自中國,因此中國大陸限制稀土出口,早已引起歐美國家的高度警惕及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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