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今年1,000萬套保障房工作即將收官,北京、上海、河南、河北等地近期密集推出保障房管理新政策,包括四級審核、14部門聯查、強制騰退、造假終身禁入等措施,主要是鎖定保障房資格造假、騙購騙租等亂象重拳出擊。北京晨報及新華社報導,今年以來,北京、上海、洛陽等城市共清理出9,800多戶騙保家庭。面對千萬戶住房困難家庭翹首企盼,如何確保保障房公平配置,不僅牽動整個社會的神經,更考驗各級政府的執政能力。
最近一個月,北京、河北、河南等地相繼推出新的保障房管理辦法,將保障資格審核標準、作業辦法、監督方式和結束機制做了嚴密設計。
此前一些地方政府不斷加大查處保障房配置中的違規行為:在河南省的專項治理行動中,查處了鄭州85戶家庭提供虛假戶口騙購經濟適用房、開封30多人騙購經濟適用房27套、洛陽2,077戶家庭不具備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等問題;北京和上海也分別查處了5,144戶和2,645戶騙保家庭。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審核人員不願意在無人舉報的情況下主動得罪人。河南省通報的案例中,有八名黨員幹部騙購經適房,審核與公示階段也都一路蒙混過關。
中國保障房結束機制是保障房管理的一大難題,豪車進出、出租轉售等現象在各地保障房住宅社區屢屢曝光,且極少有因家境變化而結束保障房的實際例子。這次各地推出的保障房新政,就提出一系列強制結束的措施。
河北省社科院副研究員梁躍民分析,造成這種狀況,既有申請資格審核不嚴的原因,也有政策未考慮家境變化的因素。
12月1日開始實施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規中明確指出,公用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三年,最長不超過五年。這內容為租賃物件在適當條件下結束提供政策支持。
為了加大對騙取保障房資格者的懲處力度,河北省新推出終身禁入制,對不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請人,處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4萬元)罰款,終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河南省今年注重對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實行從嚴從快處理。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廖英敏認為,對於違規申請者的懲罰問題,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加以分析,如果違規者家庭狀況普通,懲罰力度可以小一點,如果是比較富裕者或者國家公職人員,則可以加大懲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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