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昨天拍板,江內閣拚經濟的最大一盤菜「自由經濟示範區規畫方案」,將以自由、開放為主軸,推動金融服務、教育創新、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等五大重點。
最快再十天,行政院預計下周四院會將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馬總統昨天聽取江揆報告後也表示完全支持,希望在十二月底前經行政院會通過,送立院審議後盡快實施,期待開啟台灣經貿轉型新紀元。不過,立法院民進黨團昨已揚言,一定會嚴審。
因應國際經貿自由化趨勢,江揆決定朝自由、開放方向調整,並親自主持七次會議,昨天向總統報告後拍板定案。行政院特別將教育創新、金融服務納入修法重點,並將國際醫療擴大為國際健康概念,加上智慧物流、農業加值,成為五大創新重點。
具體推動策略部分,新增項目包括:放寬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時有關聘用幫傭的限制;律師、建築師、會計師等三師也納入開放範圍;民間土地可透過與政府合作開發方式申設示範區;區內服務業投資,陸資比照WTO承諾,並簡化區內僑外投資程序等。
租稅優惠共三項,一是外國、陸、港、澳等貨主於示範區內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外銷百分百、內銷百分之十將免徵營所稅;二是外、陸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最低稅負制的海外來源所得,前三年薪資以半數課稅;三是為吸引台商投資,海外股利或盈餘匯入示範區投資免營所稅。行政院初步規畫,租稅獎勵落日期間,新設示範區為五年,其餘為三年。
示範區Q&A/虛實兩區
Q1:示範區為何要區分「實體區」、「虛擬區」?
A:示範區內的服務業,很難限定只在某區域內,例如國際健康、金融服務、教育創新三大重點,不限某個特定區域內辦理。
至於示範區偏向製造業部分,例如農業加值的農業原物料加工廠房,以及智慧物流須有硬體設施才能提供倉儲或分裝服務,是明確能在實體劃分區域內進行,也能透過「前店、後廠」概念,將「示範區內企業」(前店) 」、「示範區外企業(後廠)」做跨區連結,建立供應鏈關係。
Q2:示範區推動的意義為何?
A:示範區以推動自由化、市場開放為重點,重點在創造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的條件。示範區為中長期轉型方案,非短期促進經濟措施。
Q3:示範區內如何區分外資與陸資鬆綁的自由化策略?
A:對外資從WTO邁向「超WTO待遇」,如鬆綁專業服務業投資限制,開放外資律師與建築師可在區內開設法人事務所,取得我國執照的外國會計師可在實體示範區內提供服務。
示範區內陸資則提升至WTO待遇,如陸資製造業比照僑外資,採負面表列限制。
(採訪整理/林毅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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