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發生粉塵爆炸,導致75人不幸罹難、185人受傷的昆山台資中榮金屬董事長吳基滔等人,7日遭當地公安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正式刑事拘留。後續除了鉅額賠償問題,吳基滔等人恐怕還得面臨不輕的刑責。台商在大陸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中榮金屬並非首家,但企業負責人直接遭究責甚至刑事拘留過去卻不多見。2000年底,河南某台資商場因施工不慎引發大火,最終造成309人死亡的慘劇,當時台籍人士僅追究至現場負責人,而這還是因死傷慘重驚動大陸國務院的結果。(註:這宗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組長為時任河南省長的現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
早年,大陸因需要台外商帶來的資金、技術與就業機會,因此對於台外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只要非重大事故一般都會儘量「網開一面」,若干台外商在大陸酒駕肇事後最終只賠錢了事的傳聞過去就時有所聞。
總部位於紐約的《中國勞工觀察》負責人李強接受本報採訪時指出,因為台商企業和地方有很多利益的共同點,企業不僅能為地方經濟帶來利益,也會給經辦人一些利益。
大陸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王志樂接受新華社訪問時也指出,不可否認,中國在發展的起步階段,為了鼓勵外資企業投資,各地對跨國企業提供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加上寬鬆的監管環境、較低的違法成本,縱容了外企「雙重標準」橫行。
但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台商及外商在法律等層面曾享有的「超國民待遇」很明顯開始逐漸消失。吳基滔在爆炸事故發生後隨即遭當地公安控制是一例,美商上海福喜食品爆發「臭肉門」事件後,公司六名高層遭刑事拘留又是一例。
事實上,若回顧近期一連串事件,對於一些外資長久以來存在可能違反大陸相關法律規定的作為,大陸執法機關過去視而不見,現在則開始逐一採取行動,即便如葛蘭素、微軟、高通、賓士這樣的跨國大企業都無法倖免。
這也導致「為何過去沒事?現在不可以?」的質疑聲出現,商務部強調,「中國政府將一如既往地堅持內外一致原則,…,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繼續歡迎跨國公司與中國企業開展各種形式的合作。同時,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企業要嚴格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履行社會責任。」
重點正是「內外一致」這四個字。大陸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部部長趙昌文表示,外媒和外企對於中國執法機構的調查行動表現出了明顯不適應,說明其還未走出「享受超國民待遇」的慣性。
2008年1月1日起,大陸結束長達30年給予外資優於本國企業的稅收待遇,正式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可以視為北京逐漸收回外資「超國民待遇」的重要轉折點。
在人民日報近日一篇「監管進入新常態,對『洋品牌』該罰就罰」的文章中,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王曉曄也說,「一切企業,不管中國的、外國的,不管國有的、民營的,其地位一律平等,都要在同等的法律框架和市場環境中公平競爭。」
大陸過去為台外商鋪下的紅地毯,現已收起來了。所有台外商都必須認識到,現在要想繼續留在中國市場或工廠發展,只能儘快跟上大陸所制定的遊戲規則。
《中國勞工觀察》負責人李強提醒台商,現在的大陸已不是十年前的大陸了,不是那個完全由政府說了算的時代,而是一個信息化、維權意識增加的大陸,台商的觀念也要開始跟著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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