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展人民幣離岸市場、建構短期人民幣殖利率曲線、增加人民幣存款去化管道,銀行業者透露,中央銀行已委託銀行公會,研究開放辦理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NCD)的可行性。
根據央行規定,國內外匯指定銀行(DBU)或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都不能發行外幣計價的NCD,以及外幣支票存款。央行外匯局官員解釋,NCD與支票存款可不必透過銀行體系進行交易,央行不希望民間自由轉讓下,最後失控。央行希望國內交易仍應以新台幣為主。
銀行業者指出,一旦央行允許銀行辦理外幣NCD,人民幣將成當紅炸子雞商品,次為美元。國內人民幣存款餘額已突破3,000億元,需要多一點的資金去化管道。
據了解,開放外幣NCD的構想,還在研議當中,尚未形成最後政策。儘管如此,央行願意改變多年來,NCD不得以外幣計價的思考方式,銀行業者還是高度肯定,「央行的一小步,是我們銀行業的一大步」。
央行官員昨晚指出,開放銀行業辦理外幣NCD,只需修改「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屬於行政命令層次,不需送交立院審議。
銀行公會已成立專案小組,研究發行外幣計價定期存單的技術。
建設銀行董事長王洪章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時也表示,只要台灣監管單位同意,建行可以在當地發行人民幣計價的定期存單,建行台北分行有強烈意願執行這些發行計畫,有助台灣建構仍然相對空白的人民幣短期殖利率曲線。
據悉,全球第一個人民幣離岸中心-香港目前發行的人民幣存款證,性質上等同於我國的人民幣NCD。
小辭典/可轉讓定存單
可轉讓定期存單(Negotiab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簡稱NCD),由銀行發行,可以在存款期間,自由轉讓給第三人的定期存款存單,我國目前只開放新台幣計價的NCD。
當持有NCD的客戶急需用錢時,可將存單依照自己所需的金額,出售給票券公司,或是跟銀行辦理質借;另外也可以在貨幣市場利率走低時,賣出手中的NCD,以賺取資本利得。 (陳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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