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出口,政府出招,行政院長吳敦義今(5)日將拍板電子、紡織、機械、化學、塑膠及橡膠等六大類主要貨品,合計1,269項關稅超過4.3%以上商品恢復外銷品出口沖退稅,近日內公告實施,傳產、科技等業者將受惠。
1,269項產品不論輸美、輸歐盟或是其他地區市場均一體適用。初估六大類主要貨品一年可退稅4.35億元。財政部也將簡化退稅手續,主動協助廠商出口退稅,政府總動員卯足全勁,力拚出口。
98年金融海嘯重創台灣出口,當時政府祭出擴大外銷品出口沖退稅範圍,今年面對韓歐盟自由貿易協定(FTA)生效,經濟部7月間建議財政部擴大實施恢復外銷品出口沖退稅,以及近兩個月歐美債危機和美國經濟衰退,全球股匯市哀鴻遍野的夾殺,府院定調內需、出口雙引擎拚經濟,促使經濟部、財政部達成共識,再度出手救出口。
行政院高層強調,擴大實施恢復外銷品出口沖退稅「愈快愈好」,財政部已做好準備,今天吳揆點頭後,自公告日起實施,降低廠商生產成本,以提振廠商產品出口競爭力。
財經官員說,現行8,000多項出口產品,有3,000多項貨品可辦理退稅,其餘5,000多項早已取消退稅。平均每年退稅金額約15至20億元,去(99)年退稅19.7億元,這次1,269項恢復退稅,初估稅損約4.35億元。
金融海嘯期間,財政部也檢討3,000多項稅率在5%以下的貨品恢復出口沖退稅,作為維繫出口動能手段。
官員說,最近景氣出現趨緩衰退警訊,此時擴大恢復出口沖退稅,對廠商出口競爭力有很大助益。
據瞭解,工業局長杜紫軍提出擴大恢復出口沖退稅,主要考量目前外銷廠商經營相當辛苦,尤其中小企業,恢復沖退稅是最實質優惠。政策能夠拍板,財政部長李述德為最後臨門一腳。
閱報秘書/外銷品沖退稅
外銷品沖退稅制度是指政府對於加工外銷品所用原料的進口稅捐,在成品出口後,可以退還或沖銷,也就是退稅或沖稅,以減輕外銷生產廠商的資金負擔、降低外銷品的生產成本,以及提升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世界各國為拓展外銷,常藉由外銷品沖退稅制度的退稅優惠,降低廠商生產成本,增加產品競爭力,政府為鼓勵外銷,民國44年起訂定「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推動外銷品沖退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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