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敏生 傳遞愛與夢想 體驗人生極致美好 民國100年1月1日”公務人員退休法”三讀通過並已上路施行,新法對公務人員退休產生革命性變化:過去考上高普考擔任公職的人員,似乎註定可以服務至退休,退休後又有終身俸及生存配偶的半數撫慰金以因應退休生活開支,不敢說是「金飯碗」,或謂「鐵飯碗」也不為過;但新法上路後則有可能變成「玻璃碗」了,公務人員退休可能得要自力救濟,以免落得臨老無依。 文/李傑克 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的框架下,欲領受終身俸可要面臨三道關卡,於過關斬將後終身俸才能落袋為安。首先,要有終身俸保退休的前題要件是能服務至達到退休條件,依本法退休條件有:一、自願退休(公務年資滿5年以上∼年滿60歲或公務年資滿25年以上)二、屆齡退休(公務年資滿5年以上∼年滿65歲),條件看似簡單,惟現行政府組織漸行扁平化,尤其五都整併後公務職缺更大幅縮水,未來若不幸面臨業務緊縮、人力精簡時,其結果就是被資遣或彈性退休(美其名為退休,實則資遣:因除公務年資滿20年以上且年滿55歲可申領終身俸外,一律一次金給付∼根本就是資遣費);不僅如此,倘若因傷病導致身心障礙不堪勝任職務者,也將面臨命令退休,被迫離開工作職場。 揭開公務員退休面紗 假若有幸服務達到退休條件,其退休金也不必然與終身俸劃上等號,除非公務年資超過15年始有資格申請終身俸外,否則只能申領一次金(公務年資15年以下),且若計算其得申領之終身俸或一次金後會發現,當少了台銀18%優存的加持時,其實領金額實在無法撐起退休的一片天,除非其俸點夠高且年資夠長。雖說年資夠長者,其應領的一次金或終身俸比較「有感覺」,但年資若長過25年的自願退休者(自願退休條件二),即使先行辦理退休,其終身俸?不見得會立刻入戶頭,因為還有月退休金起支年齡85法定指標數的限制:須符合公務年資25年且年滿60歲或公務年資30年且年滿55歲始得領取終身俸,未達前項條件前只能選擇領取一次金或等(展期)或減額(提早一年領減4%,至多提早5年領減20%),如此一來無異產生了退休金的缺口與空窗,若無法自行填補,屆時退休了?錢,豈不只能在家坐以待斃? 85無縫接軌 至於公立學校教職員的退休法源係”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該條例目前亦經行政院會修正通過後送進立法院審議,觀諸該法修正草案內容,幾乎完全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法”,亦採取年資與年齡並重的85精神。可想而知,下波修正的對象即是”軍人退休條例”;換言之,未來軍、公、教退休將全採85無縫接軌。 軍、公、教族群因歷史背景所給予的優惠與減免已逐漸被政府收回,甚至民國101年軍、公、教的『薪資所得』也將正式納入稅基,於民國102年5月申報。可想而知,種種變化皆起因於政府財政困難,靠人不如靠自己,軍、公、教朋友應及早建立自我退休意識,先行利用商業保險建構自己的退休金,加上未來有幸領到的政府終身俸,則屆時領雙薪退休豈不樂活。機會是留給懂得把握機會的人,千萬不要讓自己的人生被”公務人員退休法”給牽絆,自己才是自己人生的主宰,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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