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國大陸當局遲遲不願點頭,「大小M」聯發科與F-晨星合併基準日三度展延,雙方昨(17)日連袂宣布,合併基準日將由原訂的8月1日延後到11月1日。
聯發科指出,對於大陸何時完成審批沒有把握,因此決定先將合併基準日再展延一季,但合併審查作業仍持續進行中,代表還有機會。不過,合併案究竟何時能夠通過,最終的決定權在大陸。
由於展延三個月的時間並不算長,對於為何選擇展延三個月,聯發科表示,這是以「一季」為考量,並不代表在時間點上有把握,一切還是要以大陸的審查作業為準。
聯發科在去年6月宣布合併晨星,首次訂出的合併基準日為今年1月,但當時未能及時取得中國大陸和南韓兩國的公平會點頭,隨後展延合併期限到5月1日。
聯發科3月順利取得南韓公平會同意,卻又因大陸尚未點頭,再度宣布將合併期限延後到8月1日。這回又宣布延後到11月1日,等於合併基準日三度延後。
業界認為,中國大陸遲遲不願放行大小M的合併案,主要考量兩家廠商在當地的電視晶片市占率超過五成,整併後,可能影響當地電視廠的競爭力。
為爭取大陸對合併案點頭,市場傳出,聯發科已主動釋出「有條件合併」的方案,同意與晨星在業務面合併延後三年,聯發科並重啟內部的電視晶片產品藍圖(roadmap),且擴增電視晶片研發人力。
亦即若大陸同意雙方合併,聯發科與晨星會再各自獨立營運三年的時間,暫時與晨星保持競爭關係,藉此讓客戶端獲得緩衝期。
業界認為,就聯發科和晨星宣布再度展延合併基準日來看,顯然這項「有條件合併」的細節與內容仍未獲得大陸點頭。
中國大陸審查跨國企業合併案採協商制,開出的條件必須獲得企業的同意,像是要求承諾不壟斷,甚至要求售廠以降低產能和市占率或兩家企業應各自獨立營運;若企業無法接受,最後就以不同意合併收場。
【記者王淑以/台北報導】日盛投顧總經理李秀利表示,聯發科與F-晨星合併日再往後延,但二家公司實際上已算是合併進行式,研發及設計案多數已同步合作進行,短期合併綜效較難呈現在財務上,但累積的爆發力將在合併案後呈現,投資人拭目以待。
華南投顧董事長儲祥生表示,聯發科及F-晨星各自在手機、電視技術領先,加上先前聯發科合併的網通IC設計雷凌,三強技術都具有互補性。更重要的是,目前在消息面上,合併案是延後,並非破局,對公司長期營運來說,仍是正面效應,市場過去預期可能對聯發科帶來的正面效益也仍存在。
簡單說就是,合併案延後總比破局好,這就是所謂的好事多磨。儲祥生預料,短線股價不致出現明顯賣壓。
也有市場分析師指出,聯發科及F-晨星的合併案出現波折,市場不僅早已得知,且已討論一段時間,在消息面上屬於市場已知的情況,預料股價應不會再有明顯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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