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手續費被批揩油,金管會將採三措施改善,包括昨(21)日發函銀行公會,要求所有金融機構全面檢討各項費用的收取,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及收費是否公平合理,金管會也將列入金檢重點。
對此公平會表示,業者只要有在收費前揭露收費資訊,就不違反「公平交易法」;主管機關金管會若要訂統一收費標準,也不至於構成聯合行為。
民眾到金融機構辦理印鑑變更、申請存款證明等業務,會被金融機構收取各種費用,由於收費標準差異很大,被民眾投訴不合理,例如到銀行換個印章也被收100元,不如另開新帳戶還不用收費等。
金融機構收費合理性問題,引起金管會高度重視,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天下午與銀行局研商後,決定採取三措施改善。第一,持續督促金融機構充分揭露各項費用標準,透過透明化方式,讓消費者可以比較、選擇。
第二,金管會昨天並趕在下班前發函給銀行公會,要求轉給所有金融機構,全面檢討各項金融服務收取的費用,是否公平合理、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金管會官員表示,金融機構提供各項服務,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可以收取費用,但金融機構投入的成本,與提供的服務內容之間,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官員表示,金融機構的業務項目相當多,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的認定,很難有一致性標準,必須視不同的業務項目與性質而定。
舉例來說,像申請提存款證明,收個50元、100元,或許還合理,如果收1,000元,可能就相對不合理。
第三,在全面檢視各項費用收取合理性後,金管會也會將費用收取標準列入金融檢查重點,透過金檢了解各金融機構是否確實落實公平合理、符合比例原則。
據了解,對於金融機構收取費用爭議,過去消基會及立法委員也曾批評金融機構收費偏高,毫無標準。
也有立委直接提案欲修改銀行法第47條之1,增訂金融機構向客戶收取各項費用收付的標準及其計算方法,應由主管機關定之,藉由法律規範,促使銀行收費合理化。
立委認為,低利時代,金融機構巧立名目,浮濫收費,將讓消費者苦不堪言,為避免銀行剝削消費者,讓金融機構收費合理化,有必要透過立法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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