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必達尋求更生援助夥伴幾經波折,經過東芝、海力士、美光、大陸與美國基金等多強競逐之後,由美光出線,這樣的結果對台灣發展記憶體業相對有利。美光競標勝出後,可藉此新增日本製造基地,並擴充在台灣的製造產能。屆時美光將擁有日本廣島爾必達的產能,並在台灣新增瑞晶的產能,若再加上台塑集團與自有產能,估計美光在DRAM上的可控制產能將逼近四成,可望挑戰三星的規模。
美光現已與台塑集團結盟,未來將因併購爾必達入主瑞晶,屆時我國大型的DRAM製造廠將整合為單一技術陣營,尤其在標準型DRAM的產能將因此整合,可使我國DRAM產業運作更具效率,更有利產能調整控制。
技術上來看,美光也將因此取得先進DRAM製程技術與行動記憶體設計能耐,提升其產品與技術競爭力。隸屬美光陣營的南科可望藉此解決與爾必達現有的專利爭議,並藉此進一步發展行動記憶體事業。
對於整體半導體產業而言,若瑞晶因此成為美光100%的子公司,除了原有標準型DRAM的製造外,亦有機會為其代工儲存型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產品,帶領台灣跨入NAND Flash代工,使我國在記憶體技術與產品的布局更為完整。
由於新勢力具備更完整的記憶體技術能耐,將可支援我國發展如3D IC等高階晶片整合技術,進一步提升我國整體半導體產業競爭力。
對於我國資通訊(ICT)產業而言,美光入主爾必達後,將整合日本、台灣的DRAM產業,形成新美光集團,並與韓國業者形成兩大領先集團,可有效避免全球DRAM產業被單一國家或單一企業集團所壟斷。
我認為,DRAM是ICT產品的關鍵零組件,因此新美光集團的形成,將使我國ICT製造產業因此免於在關鍵零組件的供貨上失去議價能力,並保有DRAM等記憶體產品的多元供貨來源。
在我看來,就產業發展而言,建議此時應促成美光與台灣DRAM產業進行整合,協助各方業者進行整併、策略聯盟等動作,將國內DRAM業者整合至同一技術平台。
除此之外,也應引導國內業者共同投入技術研發,積極爭取將快閃記憶體、行動記憶體等產品至台灣生產,推動台、美、日三方在相關技術與產品研發上合作。
我認為,新美光勢力成形之後,未來更可進一步深化合作的內容,加快在3D IC等晶片整合技術上的開發進度,與美、日等合作國家共同提升記憶體產業的競爭力。以強化我國整體半導體與ICT產業的競爭優勢。
對我國產業來說,最壞的時間也可能是最佳的轉機,我國DRAM業者於前波金融危機後已陸續進行轉型,目前僅剩幾家具有較大規模的DRAM產能。
若能趁此時機,藉由爾必達與美光的合作,伺機取得有利資源,並趁機調整國內產業的結構,有效結合記憶體與其他半導體及終端系統產業,仍有機會可開創新局。
(本文由資策會MIC所長詹文男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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