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外有歐債問題、美國經濟景氣不定、大陸成長趨緩等因素,內有稅制問題、產業外移等,有感於大環境的詭譎多變,為能清楚解析台灣、大陸,甚至全球金融情勢發展,台北金融基金會與經濟日報持續合作規劃「金融願景-大師談」系列,專訪櫃買中心董事長陳樹,就現今金融產業發展提出大師級的宏觀視野與建議,以因應市場發展的趨勢及金融業界的期待。主持人: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周吳添
與談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樹
時間:2012年7月24日(二)
地點: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記錄:記者曹佳琪
攝影:記者蘇健忠
周吳添問(以下簡稱周):在兩岸特色金融業務下,推動亞太籌資中心與發行人民幣計價國際債券發展的機會與展望?
陳樹答(以下簡稱陳):台灣是一個科技島,高科技產業布局亞太各地,在海內外形成重要的群聚效應,進一步推廣期望成為亞太籌資中心,這是我在2009年接任櫃買中心董事長時規劃的櫃買中心5年發展遠景之一。
5年發展遠景包括50項計畫、166項行動項目,這幾年來逐步完成,尤其著重人才培育、研發創新、社會責任,建構台灣成為亞太高科技產業中心,以及完備的資本市場架構。
在債市方面,目前櫃買中心已經有國際債券掛牌,包括美元計價及澳幣計價的債券商品,有鑑於國人對人民幣資產的需求持續增加,櫃買中心當然也希望有人民幣計價的債券上市,以滿足投資人需求。
此外,台商在大陸經營的家數眾多,資金需求也高,除了透過上市櫃之外,發債也是一項很好的籌資管道,而台商在大陸經營多以人民幣為主,因此,若能提供人民幣計價國際債券,亦有利於在大陸台商籌資管道增加。
從香港持有人民幣的資產快速增長,去年已經高達人民幣1,000億元來看,人民幣的資產未來將是主流,國人亦有對持有人民幣資產有高度興趣,因此,櫃買中心也會持續規劃人民幣計價的債券,只要兩岸清算機制通過,即可著手布局。
周:櫃買中心如何輔佐國內中小企業透過資本市場籌資?
陳:目前雖然規定資本額5,000萬元,就可以申請上櫃,但是在實務運作上,上櫃公司的資本額大概在2億元上下,對於真正所謂的中小企業,是一項挑戰,因此,為了廣納中小企業上櫃,希望未來在申請上櫃的實務上,能讓資本額較低的企業,也可以獲得上櫃掛牌的機會。
其實,資本額並不是必要的重點,反而要重視企業的經營制度、公司治理、內控、以及資訊透明化等因素,如此才能將更多的優質中小企業和新創事業,導入資本市場交易平台。
而目前為了吸引資本額5,000萬元至2億元的公司上櫃,已經與主管機關溝通相關有利中小企業上櫃的交易機制。
櫃買中心擴大這些資本額較低的企業上櫃計畫已經研擬半年多,其中,降低上櫃成本及調整交易機制是兩大主軸,在調整交易機構方面,可能朝向在上櫃市場專設一塊「報價及競價交易機制並存」的新板塊,希望讓小股本的公司也可以有募資的機會。
日前與德交所簽訂MOU時,發現德國對於資本額較低的企業市場相當重視,對於其掛牌標準擬定的很低,這方面台灣的上櫃市場可能無法比照,不過,已經有委請那斯達克針對台灣的交易機制做深入研究,針對中小企業上櫃尋求解套。
目前興櫃市場採取報價制度交易,上櫃市場則採取競價制,若可以新設一個板塊,吸引中間企業進來掛牌,採報價、競價兼具的交易機制,或許也是可行之道。
雖然目前國內資本市場並無雙軌交易的機制,但是國外資本市場也有將報價及競價機制並陳,讓二個機制相輔相成,若國內資本市場能套用,可望能與國際接軌。
此外,櫃買中心也積極與主管機關洽商尋求降低成本以及簡化上櫃程序的方式,吸引中小企業上櫃,再者,也正與相關機構聯繫,希望透過上櫃輔導,讓中小企業可以進一步了解申請上櫃的程序以及正式上櫃的好處,讓中小企業對上櫃能釋出高度意願。
暢通金流/台陸合資企 掛牌宜鬆綁
周:推動以台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台,櫃買中心的業務規劃與產品發展為何?
陳:要推動成立理財平台,商品就必須要多元化,櫃買中心除了持續推動特色產業及外國企業來台上櫃外,包括不同幣別計價的債券、上櫃股票指數ETF(指數股票型基金)等,都是發展重點。
不過,雖然基本的架構有了,但很多還受限於法規尚未鬆綁而尚未有發揮空間,尤其在與對岸的金融商品方面,主管機關仍有所考量,但我認為,在兩岸和平和諧的前提下,開放的程度可以加大一些,除了債券之外,包括陸股持有30%上限的台商企業還不能回台上櫃,也可以考慮適度放寬。
周:主管機關鼓勵企業回台上市櫃,利用國內資本市場籌資,這方面有沒有可調整的空間?
陳:國外企業來台或是台商返台上市櫃掛牌是值得鼓勵的,這幾年來成效頗彰,尤其去年開放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櫃,及登錄興櫃股票可採無面額或每股面額不限10元掛牌,吸引很多國外企業來台掛牌的高度興趣。
為了推廣新制度,櫃買中心也積極赴海外推廣,目前已有日本企業表達以原股直接來台申請第一上櫃的高度意願。
不過,目前由於台日兩地相關規章制度及股東權益保護事項等事宜尚有差異,櫃買中心持續會同相關單位積極協助處理,並研議替代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
而在大陸台商方面,則仍希望放寬陸資持股30%以上台商不得回台掛牌限制,因為礙於地緣關係,不少台商跟陸資有密切合作關係,陸資限制若解除,有助大部分的台商都有機會可回台掛牌,增加透過資本市場的籌資機會。
兩岸交流/以興櫃經驗 催生台商板
周:大陸「新三板」積極發展,台灣興櫃市場有何可借鏡之處?
陳:其實大陸為了建構中小企業板,已經多次派員來櫃買中心考察,今年5月底也有溫州經濟文化交流考察團,由浙江省副省長陳德榮領軍,來櫃買中心取經,希望透過興櫃市場的交易模式經驗,以期快速成立溫州中小企業板。
對於興櫃市場,櫃買中心可以相當自豪表示,由於退場機制建構完整,從2002年以來,共有300多家興櫃公司退場,都沒有發生過紛爭。而散戶在交易興櫃市場時,也必須先簽風險預告書,包括了解買賣交易程序,以及盈虧自負等,提升投資人風險意識。
興櫃市場雖然是預備市場,但其資訊透明度等同上市櫃公司,除了不用繳交季報外,其餘都跟上市櫃公司狀況一樣,這樣的市場必須獲得投資人的認同,才能持續推動下去,這也是吸引大陸經濟文化交流考察團陸續來台取經重要關鍵。
台商企業要進入大陸資本市場困難度高,不過,大陸已在研擬開放「新三板」市場,將上市標準進一步降低,並擴大到全國80多個高新技術園區內的廠商都可以掛牌上市,對台商來說是一大利多。
若大陸能開設台商板,對台商企業才是更快的方式,目前櫃買中心已在積極爭取開放兩岸交易所市場間的交流合作,並輸出興櫃市場經驗到大陸。
據了解,目前大陸約有十多個省想要發展類似台灣興櫃市場的掛牌機制,因此,櫃買中心的興櫃市場經驗對大陸資本市場來說,相當有助益。
經濟推手/扮創新搖籃 助新興產業
周:如何透過6大新興產業(生物科技、綠色能源、精緻農業、觀光旅遊、醫療照護、文化創意),發展成為具區域特色之國際資本市場?
陳:櫃買中心成立18年以來,一直扮演「經濟活力的推手,創新企業的搖籃」,鼓勵新創公司或新興產業申請掛牌上櫃,並積極扶植新興高科技產業與中小企業掛牌及募資,大幅擴增台灣證券市場的規模,如IC設計、太陽能、背光模組、NB電池、遊戲等產業,皆係櫃買中心過去積極開拓輔導掛牌。
今年上半年櫃買中心已經實地拜訪國內外企業54家次,其中含6大新興產業9家次,十大重點服務業2家次,同時也會針對6大新興產業舉辦各種論壇及法說會,讓市場能更熟悉這些產業。
而目前櫃買中心已經有很多特色企業在掛牌,包括綠能、生技等,其中綠能公司至少有30家在上櫃市場掛牌,生技也有40多家,這幾年來針對這些特殊產業都舉辦海內外法說會,吸引很多法人關注。
至於精緻農業及文化創意產業,則是這幾年櫃買中心積極推動的特色產業,在積極推動拜訪具潛力且有意願進入資本市場的農企業,並與農委會不斷合作下,預計明年將有農企業適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受託提供係屬農業科技或農業新創事業具市場性評估意見書作業要點」而得以農業科技事業申請上櫃。
文化創意產業方面,也積極與文化部聯繫,規劃於今年下半年共同舉辦宣導說明會,合作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興櫃。
周:對於精緻農業及文化創意產業掛牌,你覺得其困難度為何?
陳:公司要上櫃掛牌,接受市場的檢驗,其公司機制一定要相當完善,精緻農業及文化創意產業最大的問題在於產業化,尤其文化創意更難產業化,這部分需要進行輔導,需要藉由專業來協助,這部分櫃買中心會積極幫忙。
像韓國或大陸,政府對於文化創意產業都投入相當大精神跟金錢,台灣目前有文化部成立,未來櫃買中心也會積極與文化部合作,協助文化創意產業能更順暢的進入資本市場。
除此之外,也應該會同會計師、承銷商等專業領域,來共同替這些新興產業找到可利用資本市場籌資的管道,怎麼樣可以結合人才、資金、技術及資訊,結合這些才能擴大市場規模,產生群聚效應,帶動相關的產業崛起。
接軌全球 多方簽訂MOU
周:如何持續擴大櫃買中心在國際的能見度,並擴大市場規模?
陳:櫃買中心在去年升格成為世界交易所組織正會員後,世界交易所組織將櫃買中心的營運狀況納入統計揭露,並刊載櫃買中心與國際各主要交易所簽署MOU的訊息,有效提升櫃買中心的國際地位。
為推動市場國際化,櫃買中心積極與世界主要交易所進行互動,今年以來,已經與東京證交所、德國交易所及那斯達克OMX集團完成簽署MOU。
除了簽署MOU,近半年來NASDAQ OMX也協助提供櫃買市場業務與技術發展方向與策略建議,預期對櫃買市場的轉型與發展會有相當大的助益。
櫃買市場在上櫃及興櫃股票和債券與衍生性商品市場方面,商品多元、資訊透明、交易活絡。
透過此次與NASDAQ OMX簽定MOU,可進一步拓展櫃買市場國際化的契機,進一步擴大業務的服務範圍,成就櫃買中心成為亞太最具特色的金融服務中心。
課證所稅 興櫃看齊上市
周:興櫃市場課徵證所稅所帶來之可能影響與配套建議?
陳:興櫃市場的課稅方式,最好是能比照上市櫃的方式課徵,或是將總戶計算方式,改成以單一個股交易總數作為計算基準。
根據證所稅現有的版本規畫,投資人只要出售屬於民國102年以後掛牌的IPO股票達10張以上,並在初次上市後首次交易有所得者,均應採核實課稅。
長期持有者則可享有減半課徵的優惠,而「興櫃股票全年交易達5萬股(50張)以上即須課稅」的標準,則有機會放寬至10萬股(100張)以上。
雖然興櫃股票強制課稅出售張數已計劃放寬,亦即達10萬股以上才需課徵,但最好能夠比照上市櫃的課徵方式,以交易總額來計算,而非用總交易張數計算。
如果無法比照上市櫃公司的課稅方式,也希望將總戶交易總額的方式,放寬到以單一股票交易的方式,即以單一股票買進張數不得超出幾張為標準。
(編按,立法院已於25日通過開徵證所稅,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達100張、出售102年以後掛牌的初次上市櫃股票逾10張者、出售未上市及未上櫃股票要核實課稅)
其實興櫃市場流動狀況本來就不若上市櫃公司,若鬆綁幅度不夠,恐將影響興櫃市場的流通性,因為新版證所稅規範將買賣興櫃股票也納入課稅範圍,這對部分交投原本就不太熱絡的興櫃個股影響極大,對整體興櫃市場交投也有直接的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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